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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6.3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單位名稱 航務組
機關地址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中山四路2號
聯絡人 黃薇蓉
聯絡電話 (07) 8057559
傳真號碼 (07) 8057990
電子郵件信箱 hw@mail.ki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OISE112-116
標案名稱 112-116年度航空噪音監測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5.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949,35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執行期間,如因環保主管機關要求本站辦理固定式噪音監測站之增建、拆除或遷移等工作,本站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10次(增建、拆除或遷移各算一次)之權利(含後續操作及維護),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整。 (二)如因下一期操作計畫採購無法如期決標或其他原因,本站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延長契約期限3季(9個月)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00萬元整。增購部分價金計算方式以原決標金額按增購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6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7 10: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國際航空站國內線航廈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承攬品質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3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 (影本):
廠商應提出經環保機關核發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該許可證內須記載已取得噪音類-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項目,公告檢測方法如經更改本站得要求得標廠商配合改用新公告之檢測方法,並取得環境保護署認證)之證明文件供查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依據該聲明書之附註欄相關內容填寫。 2.「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 (影本):廠商應提出經環保機關核發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該許可證內須記載已取得噪音類-航空噪音環境音量(機場周圍地區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項目,公告檢測方法如經更改本站得要求得標廠商配合改用新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