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7.71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 |
機關地址 | 421 臺中市 后里區 墩西里公安路84號 |
聯絡人 | 高廷豪 |
聯絡電話 | (04) 25562116 #317 |
傳真號碼 | (04) 25586327 |
電子郵件信箱 | hl210@taichun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12011620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后里區公共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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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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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18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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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得依原契約內容辦理後續擴充延長契約履行時間及增加契約金額,並依原契約所訂定之相關履約範圍、條件及單價等向得標廠商增購,同時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程序辦理契約變更。
(二) 擴充之金額及期限:預計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330,000元整(此為上限值,由機關依實際預算經費需求調整),延長契約履行時間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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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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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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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2/12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13 10:00 |
開標地點 |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第一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5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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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21臺中市后里區墩西里公安路84號(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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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2年 8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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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營業項目為「綜合營造業」登記代碼「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 □其他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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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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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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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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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