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11.10.23 |
機關名稱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
單位名稱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
機關地址 | 201 基隆市 信義區 東信路178號 |
聯絡人 | 曹俊維 |
聯絡電話 | (02) 24651171 #1851 |
傳真號碼 | (02) 24654296 |
電子郵件信箱 | dog1220@mail.moj.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1100005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觀護追蹤輔導員委外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619,022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契約期滿後,後續擴充1個月之權利。本契約期滿,機關如因未能即時完成招標作業,經徵得廠商同意後,按原契約所列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最長不超過1個月。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2/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2/13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14 11:00 |
開標地點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七樓會議室,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廠商代表到署後,請洽一樓法警室換證後上七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總務科);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由1樓收發室人員收受轉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廠商繳納營業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5、投保切結書(正本)。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7、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