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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80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
單位名稱 高雄訓練中心
機關地址 831 高雄市 大寮區 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聯絡人 陳彥廷
聯絡電話 (07) 7872201 #1152
傳真號碼 (07) 7872206
電子郵件信箱 u44213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5131100073
標案名稱 112年度採購電線、電纜、電料等物料乙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747,47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增購金額以契約總價(未稅)10%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4 10:10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華西路4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交貨次日起2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
「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
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
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
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973,540元及預算金額(不含稅)4,521,400元。 3.押標金抬頭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廠商投標時必須檢附: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押標金或繳納憑證(現金不得放入)、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影本及其他(詳採購規範說明書「參.資料審查」之規定)各一份。 5.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得為下列外國者:歐、美、亞洲、紐澳地區(大陸地 區除外)。 6.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872201#1103;電子信箱:d119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b)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線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 (c)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高雄市調查處檢舉專線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訓練所高雄訓練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