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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3.2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單位名稱 總務課 植物檢疫課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航勤北路25號
聯絡人 蘇政豪
聯絡電話 (03) 3982663 #505
傳真號碼 (03) 3982313
電子郵件信箱 hc0532@mail.hcbaphiq.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hc1111116
標案名稱 112年度資料登錄處理及接種養蟲勞務承攬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8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
免費,請提早告知以便準備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4: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預防得標後不簽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預防廠商履約管理不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依法設立之證明影本,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廠商及代表人印章方為有效)。
(四)押標金(抬頭應正確)。
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分局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不實之文件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主要服務範圍: (一)資料登錄處理業務: 1.申報發證資料登錄、處理及檔案整理: (1)檢疫案件收單建檔及案件結果登錄。 (2)協助開立繳款書及各項書表印製。 (3)補換發資料、分割案件及勘誤修改。 (4)協助檢疫人員檢疫案件資料查詢。 (5)協助檢疫案件分類、整理。 (6)協助現場檢疫案件調閱。 (7)駐點海關存查聯整理。 2.駐點櫃檯環境整理及文書庶務工作。 (二)接種養蟲業務: 1.檢疫燻蒸及不合格案件檢疫物拍照建檔。 2.檢疫物取樣後續偵測作業(含接種、飼育養蟲試驗之進行)。 3.協助有害生物玻片製作。 4.協助有害生物後續鑑定寄送工作。 5.實驗室整潔管理。 二、勞務人力條件: (一)資料登錄處理人員:本國籍人士,中文及英文輸入技術熟練,熟悉電腦應用文書處理軟體(以具備中、英文輸入技能檢定合格證書者為優)。 (二)接種養蟲人員:熟悉電腦應用文書處理軟體及影像處理軟體,兩眼視力矯正後各眼在1.0(含)以上,無色盲,英文程度在高中職或具備全民英文檢定初級(或其他同等級之檢定)以上者為優。 餘詳採購需求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