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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6.2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單位名稱 企劃組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人 許瀞文
聯絡電話 (02) 87703533
傳真號碼 (02) 87703549
電子郵件信箱 pp5518@ts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AIPEI-TSA-1120201
標案名稱 臺北松山機場清潔及病媒防治勞務外包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9,9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倘廠商有意於契約期滿後續約,應於期滿前6個月,以書面表示續約之意,經機關審核後,續約上限為12個月,若依原契約規定、價金及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30
原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27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7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巨額採購履約管理所需,援例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2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具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病媒防治業(營業代碼J101020)項目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1月28日更正說明如下: 1.履約期限起始年誤繕為111年,更正為正確之112年。 2.維護規範人力需求加總誤繕,國內線航廈及資收場中班人力配置應為15人,誤繕為14人,併同更正每日人力配置總計為105人(例假日92人),本案總計最低人力需求為143人。(輪休替補人力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