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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5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水質土壤保護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10.11樓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86021 #1313
傳真號碼 (03) 3333878
電子郵件信箱 001348@tydep.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91576
標案名稱 112年桃園市水污染源管制(含水污費)查核暨水體污染應變協力處理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內所有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3年1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於新臺幣40萬元額度內,增購契約之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工作內容,並依契約單價計價,廠商依約施作數量核算後倘已達契約金額,應函文通知機關,由機關決定是否增購,未經機關確核廠商即逕行施作數量不予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30
原公告日 111/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1: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106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時請注意12/2下班前請寄送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12/5上班後請寄送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環境保護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算至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營業項目代碼I1顧問服務業或J1環保服務業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I1顧問服務業或J1環保服務業)。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經費配置表(正本)及廠商自提器材及人力單價表(正本)。
■4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1,110萬元整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水質土壤保護科 劉小姐(03-3386021轉1313)。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5.廠商投標文件內容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第1次更正說明】 1. 依據本局水保科111年11月29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案修正「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件一計畫工作內容第二條第(三)項」、「投標須知第二十七、二十八、七十九點」、「外標封」。 3. 截止收件時間更改為111年12月6日09:00、開標時間更改為111年12月6日11:00、開標地點更改為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106會議室。 4.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更改為投標時請注意12/2下班前請寄送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12/5上班後請寄送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環境保護局秘書室。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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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