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4.96.22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立精華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新竹縣立精華國民中學 |
機關地址 | 304 新竹縣 新豐鄉 後湖村八鄰一六六號 |
聯絡人 | 康育嘉 |
聯絡電話 | (03) 5689491 #24 |
傳真號碼 | (03) 5686697 |
電子郵件信箱 | hs4273@mail.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7 |
標案名稱 | 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各場地美化佈置委託專業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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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9,8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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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9,89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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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視實際需求與廠商議價後辦理後續擴充,增購與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各場地美化佈置相關宣傳看板、布條、帆布、旗幟、標示牌、造型意象物品或其他相關布置用品,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整。
補充說明:本後續採購金額「俟教育局專案同意動支後,始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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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76.44.3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9,8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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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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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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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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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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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2/21 16:30 |
開標時間 | 111/12/22 10:00 |
開標地點 | 304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村八鄰一六六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招標作業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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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標案履約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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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4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村八鄰一六六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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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如契約第七條第(一)款履約期限中其他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http://gcis.nat.gov.tw/indes.jsp 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其他:詳如招標公告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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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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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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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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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