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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93
機關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893 金門縣 金城鎮 光前路九十四號
聯絡人 楊晏茹
聯絡電話 (0823) 25530 #312
傳真號碼 (0823) 23696
電子郵件信箱 yangyanru110131@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312011
標案名稱 112年度書籍整理及辦公室清潔勞務承攬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45,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為2年(113-114年),金額為289萬1,200元,依照本勞務承攬採購標案之第1年決標金額及採購標的再予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9 14: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九十四號-國立金門高級中學總務處書庫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九十四號-國立金門高級中學總務處庶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之資料代之(廠商營業項目為得以承攬本案之相關業者)。
2.當年度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4.近半年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繳費證明:廠商得至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局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臨櫃申請投保單位近半年保險費等繳費證明,或逕至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局及勞動部勞工保局相關網站下載繳費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的同一 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或依政府採購法第74條規定提出異議 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 三、請廠商隨時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瀏覽查閱,以得知是否有更新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