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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11
機關名稱 國防部軍醫局
單位名稱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
機關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軍校路553號
聯絡人 許淵為
聯絡電話 (07) 5817121 #2215
傳真號碼 (07) 5817815
電子郵件信箱 b0988060001@mail.ngh.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171110111400220
標案名稱 醫療大樓中庭候診區新設鋼構玻璃屋及三樓露臺防水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13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7 10:00
開標地點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醫療大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16,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3/09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工程採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20個工作天內開工,開工後60個工作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工程內防水工項預算高於新臺幣陸拾萬,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土木包工業不得自行施作。
二、許可登記證明文件:E101011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提供電子領標方式,請廠商多加利用,另本院為配合政府節能政策,已不預先準備標單,如欲採現場領標者,請先電話聯繫承辦單位備便,以避免到院領標之等候時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者,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工程採購室2.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請寄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工程採購室。 【押標金台頭書寫方式】生產服務基金-醫療左營433專戶。 【其它】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工程採購室、電話:07-5817121轉2215、傳真:07-5817815、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說明二、[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及開會委員至本院區時配戴口罩及攜帶健保卡,並配合量測體溫。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