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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11/2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15
機關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第三科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濟南路1段4號
聯絡人
李佳倫
聯絡電話
(02) 23431700 # 535
傳真號碼
(02) 33435103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D101110908-57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度「委託代施電子類產品進口及國內市場檢驗」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10/12 14:00
原公告日期
111/09/2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4101850
 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文明路29巷8號
 廠商電話
(03) 3280026
 決標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2/01/01 - 112/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400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1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5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度「委託代施電子類產品進口及國內市場檢驗」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82.6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決標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底價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張伯良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職稱:副處長
所任工作:督導桃機捷運工程之電聯車、供電號誌通訊、中央監控、月台門禁系統及控制中心儀控及各類資訊管控(含偵測、節能、服務、維修與利用大數據科技提升各項能力)施工業務
學歷:
淡江大學電子工程系學士
2
董德威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台灣中油公司
職稱:副總工程師
所任工作:電機工程(發電及配電系統丶空調系統丶監控系統丶電梯照明及發電設備) 通訊工程(有線及無線系統) 機械工程(轉動機械丶泵輸丶機電整合自動化系統丶鍋爐金屬結構物及車輛等設備)
學歷:
國立台北大學企管碩士企業管理學系碩士
3
劉志放
已退休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台電公司研究所
職稱:副所長
所任工作:節約能源、再生能源、能源應用、電力系統、電力控制、電動機、電力品質等研究相關工作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電機碩士
4
陳誠章
副組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職稱:副組長
所任工作:副組長
5
林傳偉
主任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職稱:主任
所任工作:主任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11/16
決標公告日期
111/11/28
契約編號
1D101110908-57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234,000元
貳拾參萬肆仟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3.15
機關名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附加說明
一、進口及國內出廠應施檢驗電子類產品一般逐批檢驗代施檢驗工作之工本費:本局收取檢驗費之90%為代施服務費
二、CNS14336-1「資訊技術設備-安全性-第1部:一般要求」型式試驗:每件新臺幣3萬5,000元。
三、CNS14336-1「資訊技術設備-安全性-第1部:一般要求」重點項目試驗:每件新臺幣1,200元。
四、CNS14408「影音及其類似電子產品-安全規定」型式試驗:每件新臺幣3萬5,000元。
五、CNS14408「影音及其類似電子產品-安全規定」重點項目試驗:每件新臺幣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