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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63
機關名稱 高雄市岡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岡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0 高雄市 岡山區 岡山路343號
聯絡人 吳繼偉,邱持敬
聯絡電話 (07) 6214193 #257,252
傳真號碼 (07) 6213985
電子郵件信箱 ggway777@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2
標案名稱 112年度岡山區工程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0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原公告日 111/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岡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本所現購2.郵購3.上網下載
500元(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7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寄岡山郵局第76號信箱2上班時間送本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證書、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有效期公會或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本人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
2.技術顧問公司或研究機構:應檢附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加附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親自於上班時間至本所經建課購領。2.郵購;郵購者請附回郵大信封﹝A3﹞寫明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岡山區公所經建課。3.上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圖說工本費計500元整。1.現場購標者請先至出納處繳交工本費、2.郵購者請附匯票,受款人指名高雄市岡山區公所、3.上網下載工本費2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其他]:【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案件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以電子領標廠商請將購標繳納電子憑證﹝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詳如招標須知末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岡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