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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76
機關名稱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44 臺南市 新市區 中興街12號
聯絡人 洪菽瑩
聯絡電話 (06) 5994711 #217
傳真號碼 (06) 5893713
電子郵件信箱 hh036@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117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南科抽水站及滯洪池操作管理及維護保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709,1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709,1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第 4 項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併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上限: 112 年 12 月 31 日。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將依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原公告日 111/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30 17:30
開標時間 111/12/01 17:15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中興街1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項目有「機電安裝」或「抽水機」或「抽水機安裝」或「環境工程營約業」或抽水站及滯洪池代操作維護管理經驗廠商(須檢附契約書等承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其它﹞: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如未達法定家數且招標文件未有更正而再次招標時,廠商得援用;憑據號碼請列印並置於標封內,未附憑據者請當場提出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三十三條。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承辦單位。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施工圖及其他招標文件。 (2)廠商證明文件請縮為A4紙張規格,以利本所歸檔之便。 (3)本所受理申訴專線:新市區公所政風室06-5897533。 (4)第二次公告以後之招標文件以當次公告為準,投標人應注意使用最新公告招標文件。 ★得標廠商至本所簽約時,應至臺南市稅務局或所屬分局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設立於臺南市轄內之郵局購買印花稅並開立購買票品證明單。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本招標案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評審時間訂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於本所三樓簡報室進行評審作業。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投標文件有效期限至合約生效日止。 ★後續擴充詳細內容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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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