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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6.52
機關名稱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885 澎湖縣 湖西鄉 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聯絡人 陳立德
聯絡電話 (06) 9921731 #147
傳真號碼 (06) 9923819
電子郵件信箱 kx65920@hth.pengh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D111008
標案名稱 興建澎湖縣湖西鄉資源回收貯存場委託設計監造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42,1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監造部分(含協辦招決標作業、請照作業、變更設計、監造作業及甲方交辦事項)屬後續擴充,後續擴充監造服務費用採固定服務費率(用)給付,依工程結算建造費用百分之陸點貳捌*65%(6.28%*65%)計算費用約178萬6,850元(112年度預算金額),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06 09:20
開標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湖西村四十三之十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湖西鄉公所建設課投標箱 2.郵遞寄達:湖西郵局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暨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廠商(應具備建築師證照)。參加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商業會或同業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4.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數量摘要:預定工程項目包括下列各項:需辦理「興建澎湖縣湖西鄉資源回收貯存場」規劃設計作業(如案件獲環保署核定,且同意後續擴充後,需協助取得相關執照申請、變更設計及監造作業),預計總經費約新臺幣4,828萬7,000元(含設計監造、空污、公共藝術、外接水電費、工程準備金及工程管理費),計畫金額如有增減,應以機關通知為準)。 服務費用之計算如下: (1)規劃設計部份:採總包價法給付,設計費用金額為114萬2,150元[含設計服務費、地質鑽探、測量(含鑑界)、鑑界之整地(依固定金額10萬元計給)及評選審查作業相關費用計8萬元],上述費用(除設計費服務費以外)由乙方先行支付後檢據向甲方請款。 (2)監造部份(案件獲核定並同意續約後方才執行):計費方式採固定服務費率(用)給付,依工程結算建造費用百分之陸點貳捌*65%(6.28%*65%)計算費用約178萬6,850元。 2.其餘未盡事宜,詳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建設課電話(06)9921731-147。 3.受理疑義、異議及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方式: (1) 受理疑義、異議:本所建設課連絡電話:(06)9921731-121傳真:(06)9922048,地址同招標機關。 (2) 受理檢舉: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6-9920622,傳真:06-9922048,檢舉信箱號碼為湖西郵政第6號信箱。 4.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請先行至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檢核本標案之電子憑據(*.tkn),並列印其書面明細,裝入「標封」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