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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8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十全二路320號
聯絡人 劉華夏
聯絡電話 (07) 3214110 #324
傳真號碼 (07) 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0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4901170048
標案名稱 112年度高雄線務段轄區輸電架空線路積點發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4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9 08:00
開標時間 111/12/09 13: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8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繳納原則:以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銀行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應分為二張,金額各為履約保證金之50%(元)。 2.工程保固保證金之繳納方式:為各交辦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繳納。 3.本工程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公佈實施前財政部核准之保險保證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之資格。 4.本招標文件所訂內容如與政府採購法規定不符或牴觸時,概依該法為準。 5.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期間保險對象應將甲方人員列為共同被保險人。 6.考量本工程性質及特性,詳細價目表內,人工費、工程安全衛生設施費、品管作業費、稅雜費及其細部項目不依營建工程物價各項指數變動情形調整。 7.得標廠商應於開工前投保並檢送本工程營造或安裝工程綜合保險收據及保單副本供本公司審查。 8.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高雄市郵政第32-71號信箱。 9.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07-2818888、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08-7368888、高雄縣郵政60000號信箱。 10.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11.以上金額均含稅。 ※因應國內確診案例急遽增加,訪客進出本公司之門禁管制,相關措施如下: (1)訪客進出一般區域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警衛確認後始可入內,並禁止進入管制區域。 (2)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警衛確認後始得入內。 (3)訪客進入請配合量測體溫、配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本處辦公場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