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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1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單位名稱 機要科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三段99號
聯絡人 董慧敏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11505
傳真號碼 (04) 22556772
電子郵件信箱 f24211@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1170946
標案名稱 臺中市政府兔年春節紅包福袋印製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3
原公告日 111/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採購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50元(請注意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1/11/30 10: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開標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29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府總收文處(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或以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本案採分批交貨,第一批次廠商應於111年12月26日下午2時前依機關分配數及指定地點完成派送,餘應於112年1月9日下午2時前依機關通知數量及指定地點完成派送。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應備之資格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附加說明
1.更正內容:本案規範書內容,第一點第(三)項之印製及後加工第3小點加工:軋型、燙金(伍一金箔177M)、上金油。更正為加工:軋型、燙金(伍一金箔177M<或同等品>)、上金油。 2.以預算金額為契約執行上限金額 3.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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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