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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15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600 嘉義市 東區 垂楊路223號
聯絡人 張羽青
聯絡電話 (05) 2226711 #2404
傳真號碼 (05) 2163947
電子郵件信箱 u403562@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71170601
標案名稱 嘉調C01號第九期配電饋線自動化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8,678,79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
【圖說費】新臺幣9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2 10:00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1樓守衛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350日曆天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國內廠商基本資格:
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
2.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3.具備納稅之證明文件。
4.廠商請自行確認符合附件一「技術文件製作說明」5.1.3及5.2.12之規定,即FRTU、FTU定型試驗報告之委託試驗廠商須為本案之投標廠商,以免雖符合廠商資格之規定,卻不符規格標之要求遭淘汰。(一投標組合只要有一家廠商具備即可)。
二、外國廠商基本資格:(本工程不允許外國廠商單獨投標)
共同投標之外國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文件如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時,並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三、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四、餘詳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註七-4。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附註】本次修改招標文件內容如下: 一、本工程預算金額修改為新臺幣78,678,791元整(含稅)。 二、詳細價目表刪除第A-1-5、A-1-5-1、A-1-5-1-1及A-1-5-1-2等項目,後方項目往前遞補。 三、特訂條款第3.7.2項載明「本工程地下單模光纜由機關供料,供料明細詳見附件34-供給器材清單,3.7.2.1至3.7.2.7項目本工程不適用」。 四、特訂條款增加「附件34-供給器材清單」。 本次因變更招標文件內容,等標期及投標合格廠商家數比照第一次公告辦理。 【圖說費】新臺幣9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專人領購者,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持繳(匯)款收據領取至嘉義垂楊路223號領取。 二、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三、廠商郵購圖說請附繳(匯)款收據、貼足掛號以上回郵及大型信封(28×39公分)並填妥住址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由本處代寄。 【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廠商報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爭議之申訴地點及聯絡方式:台電廉政熱線:02-23666659,本公司嘉義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5)2256920。承攬商有履約爭議申訴電話:05-2226711;書面申訴地址:嘉義市垂楊路22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四、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應包括:標價清單、廠商資格文件(含繳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及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證明或文件。 六、廠商以銀行開發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至112年1月31日止。 七、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八、開標方式:1.本工程採兩段式開標方式,先開資格及規格標後,再另函通知合格廠商開價格標。2.投標廠商資格標審查不符者,其規格標所提之技術文件不予審查。 九、招標方式:公開招標、訂有底價、最低標決標、允許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