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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5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環境稽查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10.11樓
聯絡人 邱惠瑜小姐
聯絡電話 (03) 4331718 #606
傳真號碼 (03) 4626513
電子郵件信箱 water0322@tydep.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83794
標案名稱 112年度空氣污染防制稽巡查車輛每月特定日數不特定日期(15日)租賃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8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8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擴充金額:新臺幣684萬元整。 (二) 擴充數量:如投標須知補充規定辦理。 (三) 擴充期間: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 如採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文換約方 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有修正者, 則召開議價會議辦理;廠商履約績效經機關評鑑(或評量)良好, 機關得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9 09:00
開標時間 111/11/29 13: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42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資格:凡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
或小貨車租賃業G101091,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或小貨車租賃業G101091)
■2.押標金繳納憑證(新臺幣34萬2,000元整,票據抬頭為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3.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配置表(正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本局環境稽查科 邱惠瑜小姐(03-4331718轉606)。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5.廠商投標文件內容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評選時間]:本局另行通知。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