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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83412470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圖書館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新光路61號
聯絡人 使用單位馬小姐 \ 蔡俊賢
聯絡電話 (07) 5360238 #5108/8906
傳真號碼 (07) 5362338
電子郵件信箱 openbook@mail.ksml.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40
標案名稱 高雄市立圖書館 112年度外文期刊採購案(第2次公告)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3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補助金額
2,2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9 10:30
開標地點 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新光路61號(高雄市立圖書館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新光路61號(高雄市立圖書館B1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且營業項目與雜誌(期刊)出版、圖書出版批發、文教用品批發零售相關,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行號。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D.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廠商資格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後,除另 有規定,不得再補文件。 二、本案投標廠商應繳納押標金10萬元,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15萬。(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第2項情形,不予發還)。 三、本案原訂截標或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館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1天同時間辦理截/開標,不另行通知。 四、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15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廠商代表人員如未帶公司印鑑章(大小章),請交付廠商授權委託書並出示國民身分證。 六、招標機關聯絡資訊: (一)採購規格及履約事宜之相關疑問,請電洽(07)536-0238#5108馬小姐。 (二)採購程序及開標事宜之相關疑問,請電洽(07)536-0238#8906蔡先生。 七、請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注意本案是否有變更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