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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3.9
機關名稱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單位名稱 管理及職安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5樓
聯絡人 王京保
聯絡電話 (02) 27590666 #6439
傳真號碼 (02) 27599692
電子郵件信箱 pma002281@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3004
標案名稱 112年度員工健康檢查(含醫師臨場健康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94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保留與平均滿意度達75%(含)以上之廠商後續擴充延長契約期限多2年期限,得分年辦理後續擴充換約事宜;後續擴充第1年(以113年預算支應),以新臺幣321萬元為上限,後續擴充第2年(以114年度預算支應),以新臺幣319萬6,000元為上限,並均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換約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1
原公告日 111/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光碟片)新臺幣50元或自行準備隨身碟或光碟片至本處領取者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9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同時符合)
1.經目的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或以取得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訓練合格證書及醫師證書(至少1位)、僱用證明文件。
3.經衛福部評鑑具醫院評鑑合格之證明文件。
4.經勞動部暨衛福部指定有效期限內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或已取得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訓練合格證書及醫師證書(至少1位)、僱用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左列1.經目的主管機關核發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或以取得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訓練合格證書及醫師證書(至少1位)、僱用證明文件。 3.經衛福部評鑑具醫院評鑑合格之證明文件。 4.經勞動部暨衛福部指定有效期限內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下: 原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因轉檔致第7頁以下文件缺漏, 本次更正已抽換為正確全版「投標須知」。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3步驟進行,先辦理開標進行廠商資格審查;另擇期進行公開評選會議;再另訂日期與已取得議約權之廠商進行議約辦理決標。 (二)本案為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與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機關聯合辦理112年員工健康檢查(含醫師臨場健康服務)之採購案,採固定價格(每人健康檢查費用為新臺幣3,500元、醫生臨場健康服務每小時新臺幣4,000元、112年預估12次,每次至少3小時,共計約36小時) 。以實際受檢人數及醫師臨場健康服務時數結算計價。 (三)本案由各適用機關依契約規定,自行辦理書面驗收及契約價金給付事宜。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員工健康檢查(含醫師臨場健康服務)
預估數量 800
單位
預算金額 2,944,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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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