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9.76.2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
機關地址 |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艋舺大道101號4、5樓 |
聯絡人 | 顏幸誼、廖月莉 |
聯絡電話 | (02) 23381600 #5514/4305 |
傳真號碼 | (02) 23026573 |
電子郵件信箱 | fd-li@gov.taipei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T112007 |
標案名稱 |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暨就業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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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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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16,165,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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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17.2.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補助金額
6,777,8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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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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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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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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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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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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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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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 秘書室。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74元,先至本處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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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2/1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16 10:00 |
開標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綜合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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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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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事項者。 (二)醫療機構: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辦理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或職業重建服務等就業促進事項之證明文件。 四、本案專業人員應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專業人員遴用準則」之規定,並提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之資格認定證書或相關佐證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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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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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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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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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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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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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品項 | |
品項編號 | 1 |
品項名稱 |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暨就業服務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式 |
預算金額 | 116,165,728元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