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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9 連江縣 南竿鄉 清水村99之9號
聯絡人 吳詠雯/張峻豪
聯絡電話 (02) 24248111 #686/694
傳真號碼 (02) 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443352@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601100134
標案名稱 111-112年協和電廠珠山分廠珠山機組電氣設備大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9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1
原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7 16:00
開標時間 111/12/08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之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臺幣940,000元,否則標單無效。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並確保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查驗及驗收,並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之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備營業項目: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990、ZZ99999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本案已上電子領標系統,廠商可至該網站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2)已提供電子領標請直接由網站下載,恕不提供標案函索、索取。 3、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940,000元整繳交,否則標單無效。 4、本案預算金額:18,000,000元(不含營業稅);18,900,000元(含營業稅)。 採購金額:18,000,000元(不含營業稅);18,900,000元(含營業稅)。 5、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6、廠商資格條件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視採購規範有無其他規定,若有,請記得與「附加條款」同時加註。 7、請投標廠商檢附本案領標電子憑據。 8、廠商對招標、審標、決標之疑義及爭議受理單位: (1)本廠:基隆市文化路80號,電話:(02)2424-8111轉566,傳真:(02)2426-0450。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3)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連絡資料: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 (4)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5)基隆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2)2466-8888,檢舉信箱:基隆市郵政60000信箱. (6)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檢舉傳真:(02)2381-1234、檢舉電子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9、開標當日,有關訪客進出本廠之防疫相關規定如下: (1)訪客進出一般區域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並禁止其進入管制區域。 (2)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3)落實實聯制、測量體溫、配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開標場所。 10、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屬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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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