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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0.99.59
機關名稱 華夏學校財團法人華夏科技大學
單位名稱 華夏學校財團法人華夏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工專路111號
聯絡人 謝瑞玲
聯絡電話 (02) 89415100 #1253
傳真號碼 (02) 86683011
電子郵件信箱 candy@go.hwh.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HWH111006
標案名稱 電腦乙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決標日起1年內保留之後續擴充案優先採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3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提供線上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校事務組親自購買,每份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6 01:30
開標時間 111/12/07 10:2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12/2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招標及契約文件及本校通用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或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或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等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代碼及營業項目(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請另附廠牌、型錄等,並標示出本校投標規格中與型錄之對應規格。 2.廠商領標單前,請先至各單位會勘安裝情形,一旦領標投標後視同完全接受申請單位安裝條件,不得事後異議。 3.電腦需為原廠出廠設備,作業系統需為原廠正版授權軟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華夏學校財團法人華夏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