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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9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黃彥端
聯絡電話 (03) 8325103 #1105
傳真號碼 (03) 8338431
電子郵件信箱 ythuang@wra09.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wra09-05-01
標案名稱 水情中心更新消防警報系統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1/18
原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24 09:30
開標時間 111/11/24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
1.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2.為免納營業稅者得免附納稅證明,惟請檢附免納稅證明文件。
(三)以上相關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三、本案評審日期將於資格標審查當日公布。 四、本計畫若因預算中斷或政策變更致無法延續辦理時,本延續計畫即終止;且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五、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宜順延至上班日辦理開標,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通知投標廠商。 六、招標投標契約文件與投標標價清單報價金額不一致時,以標價清單為準。 七、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先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及評審,如審標及評審結果為「1個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且評審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則該家原住民廠商取得議價權。 (二)、如審標及評審結果為「2個或2個以上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且評審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則由前述原住民廠商依評審結果依序議價。 (三)、如為「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評審結果無原住民廠商評審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情形,則第2階段改就「合格標且評審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之非原住民廠商」依評審結果依序議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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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