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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3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單位名稱 東區業務組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軒轅路36號
聯絡人 歐冠洲(採購)/徐麗玲(規格)
聯絡電話 (03) 8332111 #2016/2017
傳真號碼 (03) 8332011
電子郵件信箱 G110163@nh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3-KL
標案名稱 「東區業務組112年各項業務委外勞務承攬」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8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8 17:30
開標時間 111/11/29 14: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6萬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東區業務組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以保障本採購案之發包程序合法性。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廠商完成履約,並於違約或無法履約時充抵損害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軒轅路3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立機構或財團法人機構免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惟需提出公立機構或財團法人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合作社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免徵營業稅者,需額外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案實施電子領標作業,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內領取相關招標文件;付費方式依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規定辦理。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本署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投標廠商如對招標文件、作業方式等有疑問,請於機關上班時間內向本署東區業務組洽詢: 1.採購承辦人:歐冠洲先生,電話:03-8332111分機2016。 2.規格聯絡人:徐麗玲小姐,電話:03-8332111分機2017。 (三)其他: 1.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採購相關資訊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規範等文件。 3.衛生福利部政風處,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廉政檢舉專線:02-85907904,傳真:02-85906050,廉政信箱:南港昆陽郵局161-36 號信箱;本署廉政檢舉專線:02-27026291,傳真:02-27029935;東區業務組廉政檢舉專線:03-8331976,傳真:03-833199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