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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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 23497643
傳真號碼 (02) 23822010
電子郵件信箱 189993@mail.bo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P5-111055
標案名稱 一年期國內出版之期刊(雜誌)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 內政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1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4 10:00
開標時間 111/12/14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採購部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期刊(雜誌)出刊日起3日內(週刊為2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為合法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並可供應國內全部出版機構之期刊(雜誌)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曾提供期刊予國內圖書館、公私立企業、學校、機關或團體並履約完成之證明文件,例如,驗收證明書、國內圖書館、公私立企業、學校、機關或團體出具之證明書(須載明已履約完成)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臺銀採購部自104年起不再販售紙本標單)。 (二)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投標廠商可至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閱覽電子招標文件之書面文件。 (三)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另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銀採購部管理科(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銀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各機關、學校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履約期限:期刊(雜誌)出刊日起3日內(週刊為2日內)。上述交貨期限,可由適用機關及立約商雙方按實際狀況另行商議,並依商議結果辦理,詳細內容詳招標文件規定。 (三)押標金金額:新臺幣5萬元。 (四)電子領標:(1)廠商應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五)本案採分項單價復數決標。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2款「依本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複數決標者,依全部項目或數量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但項目不同依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認定之」。囿於系統設計,本案採購金額係以最高金額之項目列示。各項次之得標廠商家數上限詳招標文件規定。 (六)本案所列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七)本案履約地點包括台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八)為合理評估採購價格,本案另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本案各項價格資料並檢附詢價報價單供使用,惟不得作為正式投標報價用。廠商提供之價格資料倘經評估均不合理恐將影響本案續辦採購。【本案詢價報價單電子檔廠商得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或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 http://www.bot.com.tw)「首頁右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 共同供應契約→ 告事項→ 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直接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