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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4
機關名稱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機關地址 502 彰化縣 芬園鄉 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
聯絡人 農經課鄭春霞或行政室江宜臻
聯絡電話 (049) 2522556 #246、225
傳真號碼 (049) 2522949
電子郵件信箱 a2525701@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17823
標案名稱 芬園鄉112年度路燈修護工程(含養護及搶修)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擬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保留後續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後續擴充之金額為本案標餘款,擴充期限上限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室洽購或郵購(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標單暨圖說費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72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9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項目部分涉及工程性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項目部分涉及工程性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芬園郵政第20號信箱,或郵遞、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2年1月1日或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有案之「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以上)」。投標時應繳付之文件影本: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電器承裝業須檢附「電器承裝商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丁類營造工地危險性工作場所者,應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審查合格後方可作業。(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三)付款辦法:如契約範本所訂。須俟上級補助款到所後並須配合鄉庫資金調度狀況付款,因補助款及公庫資金調度事由,恐有延遲付款情形,期間至遲一年為限。(四)空汙費由廠商負責申請及代繳並檢據向本所請領。(五)電子領標憑據,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1,000萬以上採購案件非電子領標廠商投標時亦同。(六)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七)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地址: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芬草路2段300號,電話:049-2522556,傳真:049-252294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