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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2.5
機關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辛亥路3段330號4樓
聯絡人 招標:游小姐;履約:張先生
聯絡電話 (02) 87329686 #29798
傳真號碼 (02) 87329787
電子郵件信箱 fbm_a10163@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清明、中元節祭祀各項便民服務、交通維持計畫規劃及清明節追思音樂會委託規劃設計及執行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4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總務課
電子領標者免費,書面(光碟片)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郵購者文件費用須以郵局匯票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1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2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本處不可中斷之主要業務,影響甚鉅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4樓 總務課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需求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下列兩種組合擇一 。
(1)組合一(以下需同時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行政。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2)組合二(以下需同時符合)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交通行政。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2.其他業類(以下擇一):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業、IZ12010人力派遣業、J601藝文服務業、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其中專業技師事務所及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替之(依第16點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現況了解,請洽本處承辦人員:張先生,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713。 二、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實際評選時間依機關通知為準。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1月17日前(截止),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結果,將於111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廠商。 四、廠商對於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五、本處檢舉電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政風室(02)87329698轉29695。 六、投標書應併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處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於開標前提早抵達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係第2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及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