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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30.1
機關名稱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陽明街36號6樓
聯絡人 陳守勝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58561
傳真號碼 (04) 25293618
電子郵件信箱 secret170@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10806
標案名稱 112年度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及大安風景區週邊設施維護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6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16
原公告日 111/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8 09:30
開標地點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開標室(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8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工程應於以首件派工為總開工日,後續各次派工期限(開、竣工日期)及內容由機關另行通知,工程派工履約終止日期為112年12月31日或工程派工累計金額達契約總價上限時(以條件先成立者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限填500個中文字)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2.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依營造業法所定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工程以機關首件派工通知日為總開工日,後續各次派工期限及內容由機關另行通知,派工履約終止日期為112年12月31日或工程派工累積金額達契約總價上限並至所有派工完成驗收決算之日止(以條件先成立者為準)。2.本案公告預算單價,投標廠商免附標價清單。3.標價預算:單價計算法(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新臺幣1,762,000元整。4.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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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