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5.25.34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
單位名稱 | 臺南監理站 |
機關地址 | 613 嘉義縣 朴子市 朴子七路29號 |
聯絡人 | 杜弘凱 |
聯絡電話 | (06) 2696678 #506 |
傳真號碼 | (06) 2880745 |
電子郵件信箱 | ncku102@thb.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TN-11105 |
標案名稱 | 臺南監理站112年度委託公庫派駐代收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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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5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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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洽原立約商之增購權,保留後續擴充增購,期限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金額以112年決標金額為上限,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總)價增購,增購部份履約條件同原契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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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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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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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1/22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1/23 10:00 |
開標地點 | 701臺南市東區崇德路1號(臺南監理站3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萬8,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不簽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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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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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01臺南市東區崇德路1號(臺南監理站)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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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一)商業銀行業(H101021)、工業銀行業(H101051)、農業銀行業(H101061)、中小企業銀行業(H101081)、其他銀行業(H101991)、農業金庫業(H108011)。 (二)經合法登記之金融機構(含合作社、農漁會),且具代收國稅、地方稅資格者,投標廠商須檢附「委託代收地方稅契約書」影本。派駐金融機構受託辦理代收各項稅費款業務之處理,應依財政部訂定之「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各類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作業計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金融機構代收地方稅費作業須知」暨其他有關法令規章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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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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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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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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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