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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1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單位名稱 共同管道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張其惟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8060
傳真號碼 (02) 27595591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847@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oop11108
標案名稱 112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第二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984,18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後續擴充需求,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率辦理後續擴充,112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後續擴充上限金額以新臺幣878萬6,422元為限;112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後續擴充上限金額以新臺幣1,068萬6,522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08/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8 11:00
開標時間 111/11/28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10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服務台或掛號郵寄至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第4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11年10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30011號函先行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應檢附證件:
(㇐)專業技師事務所:
1.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
(三)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特定資格:無。
三.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服務建議書及附件。
5.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6. 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標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7. 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 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 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 其 他 ]: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 開標方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期限: (1)通報單工程: A.初步設計階段:若履約標的之設計施工費為300萬元以下,廠商應於機關發文日次日起10日內提交初步設計成果報告(A3,份數視需求由機關指定)及地區說明會文件(份數由機關另定之);設計施工費為500萬元以下者,提送期限為機關發文日次日起14日;設計施工費逾500萬元者,提送期限為機關發文日次日起20日。由機關訂期召開設計階段各單位協調會議(勘)、地區說明會,廠商應依會議(勘)及地區說明會結論修正設計內容及辦理後續工作事宜。 B.細部設計階段:初步設計階段審查通過次日起7日內提交完整細部設計圖(A3縮圖,份數視需求由機關指定)、施工預算書、特殊項目施工規範及補充說明等送機關審查,其有修正者,廠商應於機關通知之期限內完成並送(寄)達,修正後之細部設計圖(A1原圖一份、A3縮圖影本兩份)、施工預算書(核章及空白各乙份,含特殊項目施工規範及補充說明)(兩份)予機關辦理後續作業,逾期未修正改善或修正改善不完全均以逾期論處,但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C.經機關同意初步設計併細部設計一併提送者,若履約標的之設計施工費為300萬元以下,廠商應於機關發文日次日起10日內提交;設計施工費為500萬元以下者,提送期限為機關發文日次日起14日;設計施工費逾500萬元者,提送期限為機關發文日次日起20日。(得依各工程設計前會勘或機關指定期限辦理) (2)專案工程 A.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3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成果,送達機關審查。 B.廠商應於初步設計經機關審定或機關通知次日起5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成果,送達機關審查。 C.廠商完成上述工作成果送達機關,機關應予以審查,審查時間不包含於履約期限。其有修正者,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次日起7日內完成修正,並送達機關複審。 D.各工程發生履約爭議與索賠案件,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7天內提出評估報告送機關參考。 E.各工程驗收合格後,廠商應於機關通之日起30日內,完成工程維護手冊、設計總結報告書及出具保固期間設計任切結書,送達機關審查。 (3)非通報單或非專案工程:廠商應於機關書面通知期限內繳交機關指定之工作項目。 5.本案無預付款。 6.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7. 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固定費用給付,廠商服務建議書報價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8.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 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屆時參與開標作業時,應自行佩戴口罩。 10.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6,112,154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2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9,872,03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