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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5.14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單位名稱 設計科
機關地址 403 臺中市 西區 三民路一段187號
聯絡人 陳瑞龍
聯絡電話 (04) 22230085 #116
傳真號碼 (04) 22237416
電子郵件信箱 lung920308@t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7
標案名稱 台72線快速公路延伸銜接台61線新建工程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委託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3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6 10:0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及違約相關賠償之運用能順利如期完成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期約68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廠商資格:
綜合規劃營業項目應包括:結構、公路、交通、大地、水利、環工、景觀等工程規劃設計。環境影響評估營業項目應包括:土木、交通、大地、水利、環工、景觀等工程規劃設計。
以上皆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人員資格:
a.工程人員專業:土木、結構、交通、大地、水利、測量、環工、
景觀…等工程領域項目。
b.參與本案計畫主持人須為大學以上土木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相
關之執業技師。
(二)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廠商印信):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 廠商資格: 綜合規劃營業項目應包括:結構、公路、交通、大地、水利、環工、景觀等工程規劃設計。環境影響評估營業項目應包括:土木、交通、大地、水利、環工、景觀等工程規劃設計。 以上皆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2. 人員資格: a. 工程人員專業:土木、結構、交通、大地、水利、測量、環工、 景觀…等工程領域項目。 b. 參與本案計畫主持人須為大學以上土木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相 關之執業技師。 (二)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廠商印信):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 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 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稅單;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証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 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 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 綜合所得稅單為証明文件。(廠商提出之文件如非本國者,需附經公證 或經認證之中文譯本。外國廠商可於訂約前提出公會會員證,如屆時未 提出則取消資格由下一順位取得議價資格。) 2. 主要人員資格證明:須提送參與本案符合前述資格之「人員名單及學經 歷保證書」。經本國與他國相互認許資格之外國廠商(本國承認該國之 技師資格),得以當地國之專門技能人員之證明代之以外,外國廠商仍應 符合我國法令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3. 業績證明:國內外機構出具之驗收證明(國外機構出具之驗收證明需附 經公證或經認證之中文譯本)。 4. 資格證明文件須依招標文件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附件一) 所列項目核實填寫提列,各項文件須加蓋廠商印信以資確認及保證,裝 入證件封內密封提送。 [招標文件檔領取方式及地點]: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檔,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招標文件檔售價及付款方式]1.招標文件工本費:0元。2.電子領標費用:0元(不含廠商下載之系統費用)。3.郵購招標檔限用國內匯票,寫明工程名稱掛號郵寄索取,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39公分以上),信封上應自行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每份快遞郵資)。 [其他] 1.電子領標者標封請自備(一式三份),並請將各標封單貼妥。2.廠商利用電子領標者應取得憑據,並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放入證件標封。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規定。3.「本處檢舉信箱:台中郵政第50支60號信箱、電話:04-22230085、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87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