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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7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 臺中市 梧棲區 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採購二課
聯絡電話 (04) 26580151 #3420
傳真號碼 (04) 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d693430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931100039
標案名稱 111-113年度台南鹽田光電站高低壓電力設備檢測維護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881,27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履約期間推諉,造成延誤機關之損失。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之指定開工日起正式開工,工期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二) 投標廠商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其登記維護範圍須含臺南市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曾自行完成161kV GIS設備檢驗工作之承做證明文件,如驗收證明或足以揭露的完成證明或檢驗報告,其中檢附之161kV GIS設備檢驗報告不得為分包承做。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A.電力技術人員為電氣類乙級技術士證照或甲種電匠。 B.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為「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C.電氣類乙級技術士證照包括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之一。 D.上述人員須為投標廠商雇用之人員,檢附投標截止日前之勞工保險證明。
附加說明
【工作概要】 廠商於合約期間內以自備人力、技術、運輸、機具(含特殊手工具)、 器材、 儀器、耗材、材料、設備零配件、油料及作業安全護具等,進行太陽光電及儲能系統高低壓電力設備紅外線熱顯影檢測、檢測維護等工作。高低壓電力設備包括交流開關、電力電纜、斷路器、變比設備、變壓器、電容器、電抗器、避雷器、保護電驛、接地電阻、避雷針接地系統、涵洞、人孔、箱盤及上述設備附屬裝置等。 【其他】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56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u460648@taipower.com.tw。 2.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其未稅金額均為新臺幣11,315,500元整。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之權利。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