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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12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兒少福利科 王郁雯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37537
傳真號碼 (04) 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emma423@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028600-38
標案名稱 112年臺中市育兒指導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83,25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0
原公告日 111/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1/11/15 09:20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營利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團體或機構(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設有幼兒教育或幼兒保育或護理或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2,783,258元整。 貳、補充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3.因應新冠肺炎訂定「臺灣大道、陽明及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聯合洽公區施行措施」,請各廠商代表人於開標前5分鐘至本府文心樓1樓民眾洽公專區社會局窗口,另洽專人引導。 4.履約期限:112年1月1日(若決標日期在112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5.更正事項:(1)經費概算表臨時酬勞費修正單位及數量、交通費項目說明新增到宅育兒指導服務。(2)等標期延長。(3)已投標廠商須重新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