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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6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機關地址 820 高雄市 岡山區 柳橋西路15號
聯絡人 管理課
聯絡電話 (07) 6279000 #3107
傳真號碼 (07) 6270177
電子郵件信箱 wra06078@wra06.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W-06010-000-009
標案名稱 臺南市七股區173縣道19K堤內側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整治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097,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10
原公告日 111/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16 09:00
開標時間 111/11/16 10:00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遠端監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本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算第150日曆天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登記之合法業者,持有
(1)營業項目須載有工程技術顧問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者。工程技術顧問業者,需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者頇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照業登記證書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公會證明(相關證明均須在有效期限內)。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受環保機關列管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之污染控制計畫或污染整治計畫,負責執行整治工作並獲環保機關解除列管文件之相關文件(業主出具之完工證明及環保單位解除列管文件影本)。如完工證明及環保單位解除列管文件未清楚表示上開工作者,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契約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上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11年11月10日更正公告:更正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 ***本案係評分及格最低標案件,請詳[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須知]等招標文件。 ******服務建議書及附件於投標時一併提送。 ※依據107年8月22日「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二千七百萬元,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九千萬元,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未依規定辦理資本額增資者 ,其承攬工程造價限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另請投標廠商自行確認其餘應注意規定。 ※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 [決標方式]: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 [其他]: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應附『廠商電子繳交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如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者,機關得請廠商提出說明。 二、投標廠商擅自修改標單內容之規定,以無效標論。 三、投標廠商應備封套,將購領下載之封面牢貼於自備之牛皮紙封套上,並依「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有關規定裝封。 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七、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本署台中郵政第47支局七號信箱或電話04-2250157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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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