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7.10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3段99號 |
聯絡人 | 建設局建築工程管理科 魏谷倫 |
聯絡電話 | (04) 22289111 #33117 |
傳真號碼 | (04) 22557321 |
電子郵件信箱 | kulun1127@taichun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A-092 |
標案名稱 | 臺中市太平區第一花園公墓新建第三座納骨塔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9,448,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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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87.2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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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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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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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58,516,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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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4,095萬8,036元整。機關倘有其他完成立法程序之經費來源或追加預算,機關基於實際需要並視得標廠商履約表現,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逕洽得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採購作業,預定擴充期間為開工日起至竣工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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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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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09 | ||
原公告日 | 111/11/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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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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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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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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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1/11/14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1/15 10:15 |
開標地點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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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遞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5樓(建設局秘書室)或專人送達文心樓5樓(建設局開標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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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之日起70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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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二、營造業廠商資格:營業項目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及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 三、水電業廠商資格:營業項目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代碼為「E601010」及「E501011」之公司或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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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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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工程已訂定廠商資格並符合需求,無需再訂定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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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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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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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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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