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13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3號 |
聯絡人 | 蔡佩芬 |
聯絡電話 | (03) 3325495 |
傳真號碼 | (03) 3362886 |
電子郵件信箱 | peifen@mail.tyhp.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TYHP-Sec-112001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2年「刑事案件證物DNA鑑定試劑耗材」1批財物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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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6,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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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保有後續增購之權利,於112年12月31日前,依原契約單價,金額以100萬元為上限辦理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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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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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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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1/30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01 14:30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3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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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1樓收發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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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2年11月30日前分四批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其登記所營事業應至少包含下列其中1項,並有履約能力者: (1)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2)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3)F107990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 (4)F207990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 (5)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6)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2、無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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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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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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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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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