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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1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謝絜羽
聯絡電話 (07) 2626888 #207
傳真號碼 (07) 2221717
電子郵件信箱 jyxie319@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333
標案名稱 112年度高雄市共同管道委託維護管理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1/11/15 10:15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本府物流交換區(永定街側門)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各等綜合營造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事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及開標注意事項: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1.專人送達:本府四維行政中心1樓物流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本府因應COVID-19病毒疫情,暫不開放非本府員工至機關洽公,請將投標文件送至1樓物流交換區【永定街側門】,送達前請先以電話聯繫以便安排專人至物流交換區簽收。) 2.郵遞地點: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聯絡電話: (一)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2(政風室吳小姐)。 (二)投標文件疑義諮詢:(07)2626888轉207(道路挖掘管理中心謝絜羽小姐)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15分假本局工程企劃室辦理開標作業。 ※履約期間廠商一經機關通知災害搶險(修)地點,應立即派員到現場處理並於4小時內向高雄市政府1999話務中心及機關回報處理情形 (本項需配合高雄1999萬事通事件處理流程及時效性),若經機關通知而未於時限內辦理者,一次罰款新臺幣3,000元整,按日累加。 ※本案採收支對列方式,俟共同管道維護管理費收入後方行辦理支付契約款,倘共同管道維管費收入不足以支付廠商工作費用或原編列預算數經議會刪減不足時,機關得依契約書第16條第14款規定暫停執行契約。 *招標期間如需進一步現勘履約地點,請洽機關聯絡人謝絜羽小姐(電話:(07)2626888分機207)登記。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https://zh-tw.libreoffice.org/ 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方可開啟。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