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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25622048
機關名稱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重陽路120號5樓
聯絡人 吳懿恆
聯絡電話 (02) 27881600 #643
傳真號碼 (02) 27881500
電子郵件信箱 zzz7136@mail.ipcf.org.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31
標案名稱 原住民族廣播電臺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導入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65原住民族委員會
補助金額
4,5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2 10:00
開標時間 111/11/22 11: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25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31條等相關違法情事。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持履約品質與執行進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20號5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應持有政府核發之營業登記證明且營業項目需包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702099 其他管理顧問服務。
2.投標廠商須實施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通過ISO 27001:2013 驗證,並於專案執行期間持續有效,以保護執行本案所取得之資料。
3.投標廠商現有員工至少要有一名具有國際資安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Lead Auditor, ISO 27001 LA)考試合格證書,且需提出在職證明,如薪資證明或勞保證明。
4. 本案投標廠商不得為中國企業(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獨資或合夥事業及其轉投資事業),且不得含中資背景及不得聘請具中國籍員工(需提供證明或切結書)。
5. 本專案服務人員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為外籍人士或具中國籍人士(需提供證明或切結書)。
6.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7. 廠商納稅證明。
8. 投標廠商聲明書。
9. 切結書。
10. 押標金繳款證明。
11. 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