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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55
機關名稱 高雄市三民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三民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聯絡人 陳家祥
聯絡電話 (07) 3228160 #227
傳真號碼 (07) 3229342
電子郵件信箱 chen110@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206
標案名稱 高雄市三民區112年度零星維修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06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51,90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51,90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3,500,000元整。 本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三民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7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每份圖說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09 17:30
開標時間 111/11/10 10: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各等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 (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其他應具備之證件,詳見招標文件中所附廠商投標審查表及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合於招標文件規定,除有標價偏低情事外,以底價內最低價決標為原則。 二、本案履約及保固擔保均以繳納保證金為原則,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三、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四、截標日、開標日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日、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五、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07)3366673;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eth@kcg.gov.tw)、傳真:(07)331365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六、招標文件附『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文件,投標時檢附切結書1. 七、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三民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