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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94.56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地址 408 臺中市 南屯區 培德路11號
聯絡人 巫家宏
聯絡電話 (04) 23853880 #111
傳真號碼 (04) 23824137
電子郵件信箱 tcdz111001@mail.moj.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D111-04
標案名稱 112年度上半年臺中地區矯正機關收容人副食品聯合採購案-雞肉類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985,13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採購有效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30日止,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如已逾個別機關之預算金額(採購上限)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新臺幣6,992,569元為上限,最長至112年9月30日止,預估採購數量僅供參考,仍以實際採購數量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
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1/11/16 15:30
開標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8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依工程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及電子領標說明如下: 1.親自領取:請於民國111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17時止(辦公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免費索取。 2.郵遞領標:請於民國111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17時止(以本所收發室時間為憑,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112年度上半年臺中地區矯正機關收容人副食品聯合採購案-雞肉類」招標文件,郵寄至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112年度上半年臺中地區矯正機關收容人副食品聯合採購案-雞肉類」之招標文件。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規定,酌予縮短等標期。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其他狀況均照原定時間截標及開標。 (四)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為確保戒護安全,廠商進出戒護區時,如有攜帶違禁物品或經值勤人員發現者視同違反約定,除了應負之責任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並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