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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
機關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
單位名稱 豐田(兼元長)工業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631 雲林縣 大埤鄉 嘉興村豐田路67號
聯絡人 鄧文瑜
聯絡電話 (05) 5912130 #5597
傳真號碼 (05) 5916517
電子郵件信箱 wydeng@moeaid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14112A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豐田、元長工業區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78,72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
以現金繳納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16 17:00
開標時間 111/11/17 10:00
開標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豐田工業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豐田(兼元長)工業區服務中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2/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交易安全考量。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交易安全考量。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價金總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社團法⼈、⼈⺠團體、合作社、商號、⾏號。
(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須涵蓋本採購委託⼯作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並檢附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無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司可另檢附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廢棄物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以符合環保法令規定。(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信⽤之證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
6.查詢押標⾦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
7.廠商切結書1。
(詳投標須知第六⼗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為經公開評選之限制性招標,區分資格審查、企劃書評選、議價三階段作業。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於機關通知時間及地點依評選優勝序位,⾃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式辦理議價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