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1.13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
機關地址 |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路2段418號 |
聯絡人 | 宋福益 |
聯絡電話 | (04) 7256461 #6604 |
傳真號碼 | (04) 7256472 |
電子郵件信箱 | u013262@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061100064 |
標案名稱 | 111-112年配電設計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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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7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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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若本公司有後續擴充之需求,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價金(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20%(內容詳本條第二項),期滿即停止交辦,後續擴充之其他約定項目另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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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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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01 | ||
原公告日 | 111/10/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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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1/11/07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1/08 14:00 |
開標地點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台電區處辦公大樓六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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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個案需求須確保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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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台電彰化區處守衛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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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2年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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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2、廠商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有案領有執照之電機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或公司行號等具電氣工程設計之營業或服務項目者(如E603010電纜安裝業、E599010配管工程業…等)。 4、在契約期間內未承包本公司該區營業處之配電外線工程、配電管路工程或圍籬、潛鑽、推進管路工程者(不含維護工程或本配電設計工作無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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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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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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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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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