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52.4 |
機關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
機關地址 | 404 臺中市 北區 雙十路二段二號 |
聯絡人 | 楊淑菁 |
聯絡電話 | (04) 22218341 #325 |
傳真號碼 | (04) 22232959 |
電子郵件信箱 | exile@mail.water.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HC-112-4101 |
標案名稱 | 台中服務所委外抄表(1)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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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643,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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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二) 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至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四個月為限。擴充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2年4個月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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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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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0/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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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15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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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1/08 09:30 |
開標時間 | 111/11/08 10:00 |
開標地點 |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業務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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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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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為期一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2、自然人。 3.自然人者:須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女不拘,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男性須役畢或免役(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4.為確保自然人得標後如期履約能力及抄表品質,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公司行號,其雇用之每位派遣員工,只能查抄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 (並詳投標須知第6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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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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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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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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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品項 | |
品項編號 | 1 |
品項名稱 | 台中服務所委外抄表(第1工作區) |
預估數量 | 115200 |
單位 | 件 |
預算金額 | 592,453元 |
品項編號 | 2 |
品項名稱 | 台中服務所委外抄表(第2工作區) |
預估數量 | 127200 |
單位 | 件 |
預算金額 | 619,833元 |
品項編號 | 3 |
品項名稱 | 台中服務所委外抄表(第3工作區) |
預估數量 | 114000 |
單位 | 件 |
預算金額 | 586,293元 |
品項編號 | 4 |
品項名稱 | 台中服務所委外抄表(第6工作區) |
預估數量 | 115200 |
單位 | 件 |
預算金額 | 582,535元 |
品項編號 | 5 |
品項名稱 | 台中服務所委外抄表(第9工作區) |
預估數量 | 123600 |
單位 | 件 |
預算金額 | 631,586元 |
品項編號 | 6 |
品項名稱 | 台中服務所委外抄表(第13工作區) |
預估數量 | 122400 |
單位 | 件 |
預算金額 | 630,733元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