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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73
機關名稱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208 新北市 金山區 金美里中正路11號
聯絡人 粘全億 / 蘇蓮郁
聯絡電話 (02) 24985965 #137 / 165
傳真號碼 (02) 24989143
電子郵件信箱 aw0848@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3003569
標案名稱 112年新北市金山區新巴士委託營運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453,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同原契約內容;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183萬4,842元。 (二)、 本採購案所有後續擴充項目皆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三)、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9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補助金額
4,453,5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8新北市金山區金美里中正路11號
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08 09:00
開標時間 111/11/08 10:00
開標地點 208新北市金山區金美里中正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採購案之公正性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8新北市金山區金美里中正路1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按機關所指定之班次、時間、路線履行本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甲種小客車租賃業、乙種小客車租賃業(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二、廠商納稅證明:
請投標廠商依其納稅情形擇一備標:
1.營利事業之主管機關准予投標廠商營業,但核准日至本採購案投標截止日前,皆未遇到營業稅申報截止日之廠商,應繳交「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依法令規定得免用統一發票者,得免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惟其所檢附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應載明其情形,或應另行檢附免用統一發票之證明文件)。」
2.非屬前點情形之廠商、且其每月銷售額未達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者,應繳交當地財政部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開立之「未達營業稅起徵點」之證明文件
3.非屬第1點及第2點情形之廠商,應繳交最近1期或前1期之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與前開文件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 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其檢附之信用證明,得以其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
附加說明
一、 採購目的:為延續111年金山區新巴士營運服務委外經營,提供在地民眾來往市區就學就醫之需求。 二、 採購標的:新巴士營運服務委外經營由得標廠商提供車輛三部及駕駛員三人,依本所規劃之路線班次行駛,詳邀標書委託工作內容。 三、 期程要求:廠商應於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之期間按機關所指定之班次、時間、路線履行本契約。 四、 採購環境介紹:無。 五、 本採購案屬於勞務採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