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58.2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警察局 |
單位名稱 | 新竹市警察局 |
機關地址 | 300 新竹市 北區 中山路1號 |
聯絡人 | 林燕仲 |
聯絡電話 | (03) 5242091 |
傳真號碼 | (03) 5241272 |
電子郵件信箱 | 415350@ems.hc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1108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協勤人員(義警、義交、民防、守望相助巡守隊)團體福利壽險及意外保險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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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967,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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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2,967,128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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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保留至113年12月31日止增購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296萬7,128元整,合計採購金額新臺幣593萬4,256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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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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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0/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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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1/07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1/08 10:00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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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領有主管機關保險營業許可且得以承保團體意外險之保險公司。( 投標廠商資格依險法第6條及137條規定)。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領有主管機關保險營業許可且得以承保團體意外險之保險公。( 投標廠商資格依險法第6條及137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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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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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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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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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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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