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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33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機關地址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進德路一號
聯絡人 營繕組-黃睦軒
聯絡電話 (04) 7232105 #5853
傳真號碼 (04) 7211173
電子郵件信箱 u0112059@cc.ncue.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1110907
標案名稱 理學院第二期第一階段大樓興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5,188,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0,578,12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總務字第1110300956號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01 09:00
開標時間 111/11/01 09:3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5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 納稅證明文件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 廠商信用之證明
6.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7. 共同投標協議書
8. 工程估價單應使用招標機關提供之標價清單電子檔或經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工程拆除範圍說明 (1)新建物拆除範圍,坐落於既有建物(大倉庫) (2)既有建物拆除有價料殘值108,800元(拆除鋼板、捲門,鐵窗…•等有價物料)費用於第一次估驗請款前回繳校方。 (3)剩餘土石方258.56M3,價值12,928元,費用於第一次估驗請款前回繳校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