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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5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耿先生;營繕組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 77491111 #1962;1939
傳真號碼 (02) 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tykeng@ntn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U211108240222
標案名稱 誠大樓及勤大樓建築物耐震長期監測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422,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1/11/0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並作為廠商違約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完成契約規定履約事項(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開放自然人投標: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 (一)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按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評選須知) (二)各階段履約期限: 1.自決標次日起15日內完成監測系統規劃工作計畫書。 2.經本校通知次日起40日內完成監測設備進場及安裝定位。 3.申報安裝完成次日起15日內提送教育訓練計畫予本校,並依本校通知日完成教育訓練。 4.監測系統設置完成,本校通知起始日起3年為監測階段,廠商監測資料診斷報告(月報),須於次月10日(遇假日順延至上班日)以前提送本校;監測資料綜合評估報告(季報),須於次月20日(遇假日順延至上班日)以前提送本校。 5.其餘詳需求說明書參、工作期間及肆、工作內容。 (三)本案規格及需求內容問題,請洽營繕組林先生,電話:02-7749193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