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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63
機關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4 新北市 林口區 仁愛路1段378號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 26033111 #528
傳真號碼 (02) 26010616
電子郵件信箱 AC5150@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24
標案名稱 112年新北市林口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及搶災相關工程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服務;且該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2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02 09:00
開標時間 111/11/02 10:00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3月31日前完成或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分案配合分案工程履約期限前完成;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八條及其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結構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或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1.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2.請詳閱所有招標文件及契約書第三條(附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