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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94.13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
機關地址 831 高雄市 大寮區 仁德新村1號
聯絡人 蔡邦正
聯絡電話 (07) 7882548 #232
傳真號碼 (07) 7882528
電子郵件信箱 kspz9@mail.moj.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kspz9-11106
標案名稱 111年度無線電對講機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70,8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70,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機關得於111年12月31日前徵詢廠商意願,依本契約價格(單價)及條件提出增購,將依採購法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之相關續約及契約變更,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執行金額上限為不逾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31高雄市大寮區仁德新村1號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20 17:00
開標時間 111/10/21 10:00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仁德新村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仁德新村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監取得電臺設置核准清單後函轉得標廠商雙掛號回簽 起或至本監親自領取簽收日起40個日曆天,應完成所有設備交貨安裝工作(含進口及架設許可取得相關之程序)。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內容必須有無線電通訊(信)器材買賣、製造、貿易等項目)。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書)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無「政府採購法」第一0三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
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
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
稅局出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構機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